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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体集团杯四川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羽毛球比赛规程印发

  • 更新时间:2024-07-20 09:48:29

川卫体集团[2021]3号

各市(州)体育局、省级行业体育协会、有关省体育项目管理中心、有关省体育单项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川体团杯”四川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我要参加全运”社区运动会羽毛球、排球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川体集团杯”四川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我要参加全运”社区运动会组委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

“川体团杯”四川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我要参加全运”社区运动会羽毛球比赛

比赛规则

1. 组织者

四川省体育局

四川省体育总会

2. 组织者

成都市体育局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四川省羽毛球协会

四川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执行单元

成都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成都市羽毛球协会

4. 冠名赞助商

四川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比赛日期及地点

6月5日至6日,国家羽毛球四川省体育训练基地(成都市双流区双江路4段)。

六、比赛项目及赛制

1. A 组

出生日期:1987年1月1日-1996年4月30日;

项目: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2. B 组

出生日期:1977年1月1日-1986年12月31日;

项目: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三)C 组

出生日期:1967年1月1日-1976年12月31日;

项目: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4. D组

出生日期:1957年1月1日-1966年12月31日;

项目: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5. 老兵团

出生日期:1957年1月1日-1971年12月31日;

项目:混合双打

七、注册与登记

1. 注册

1、请各代表单位在成都市羽毛球协会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并发送至邮箱,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成功。

报名咨询:卢老师

肖老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比赛组委会相关要求,所有参赛运动员及个人须在中国羽毛球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方式:参赛运动员关注“中国羽毛球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全运会报名→搜索“四川省选拔赛”→按报名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即可报名参加适合自己的相关赛事;参赛运动员如有代表单位,报名时请填写代表单位报名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组委会相关要求,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四川省选拔赛的参赛选手,须在中国羽毛球协会微信公众号平台报名,报名需收取100元赛事服务费(含20元意外伤害保险及防疫费、80元赛事押金,比赛结束后平台直接退还押金),此费用由报名平台收取,由参赛个人承担(与四川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无关);

咨询邮箱:

4.如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或报名名额已满时在中国羽毛球协会官方微信上报名,则本次比赛名次将不计入全运会选拔排名。

5、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截止后,参赛名单将通过成都市羽毛球协会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公示期内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的,应向竞赛委员会报告(主办方遵循“谁举报,必有证据”的原则,无证明材料举报的,不予受理)。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运动员参赛资格问题。

6.竞赛委员会联系人:秦浩

2. 注册

各参赛队或个人须于6月4日中午12点前到国家羽毛球四川省运动训练基地报到,运动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比赛。

(三)联席会议

1、6月4日下午3点举行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并抽签。地点:国家羽毛球四川省运动训练基地。

2、参赛单位须提交比赛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队报名表无需加盖单位公章)、体检证明(复印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已在中国羽毛球协会登记)供联席会议核查。通过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报名的运动员无需提供《免责声明》、《疫情防控责任书》。提交全部资料即视为报名成功。

注:以上所有附件均可从成都市羽毛球协会官网下载中心下载

九、参展方式

1、四川省内各市(州)、省级产业体育协会组成参赛队;

2、来自四川省各县(市、区)及县级以下街道、镇、企事业单位的参赛队;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项目总规则的要求,本次比赛允许个人队参赛;

4、每队可报名1名领队、1-3名教练员(教练员可兼任运动员)、1名联络员,每组运动员人数不限。

5.各队必须穿着相同队服,组成一队的双打选手必须穿着相同队服;(混合双打必须穿着相同颜色、相近款式)

6.因疫情防控要求,当本届比赛报名总数达到800对时,将停止报名;

7.各队交通、差旅费、食宿、服装费用等费用自行承担。

10. 运动员资格及审核

1. 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凡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四川工作、学习、生活一年以上者,均可报名参加。

2、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疗部门证明身体健康,身体状况符合羽毛球比赛的要求;

3.运动员年龄须满25周岁(1996年5月1日以前出生);

4.曾在原国家体委、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羽毛球协会注册,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行业体育协会等单位参加过全国青少年及以上正式比赛的运动员,或代表中国羽毛球协会以外的协会参加过世界羽联、亚羽联等国际正式组织举办的洲际青少年及以上比赛的运动员,无资格报名参加全运会羽毛球群众比赛(通过中国羽毛球协会组织主办的全民健身赛事和参加全国性专业比赛选拔的运动员和老将除外);

5、凡户籍在四川、常住地或供职单位(在四川定居或工作一年以上)在四川的运动员均有资格参赛,户籍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依据,常住地以居住证或社保卡为依据,供职单位以缴费记录(至少一年)为依据,供职单位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等为依据;

注:以上条件须于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有效

6.本次比赛允许运动员跨城市(州)配对参赛;

(二)资格审查

1、一名运动员必须以同一身份、同一单位报名,代表同一组别参加同一项目,禁止跨组别比赛,不准同时参加多个项目。

2、组委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参赛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进行审查,报名截止后将通过官方平台公布参赛名单,接受全体参赛代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参赛代表可采用自检、互检、举报等方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和监督。

3、如发现运动员违反比赛资格规定,将取消其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4、若运动员被取消比赛资格,其比赛成绩被取消,则已完成的比赛成绩不会改变,但该运动员被取消的名次将按顺序补上。

11. 比赛规则

1、本次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若某组报名人数不足4对(老将组除外),则取消该组比赛资格。

3、本次比赛将进行赛前现场小组抽签,抽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各组第一阶段采用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制。(具体分组方式将根据各组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5.计分方式(计分方式可能视具体报名情况作相应调整):每组采用3场2胜15分金球制,进入八强后每组采用3场2胜21分制。

6.弃权:比赛中,任何选手因受伤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比赛,将被视为弃权。如果选手在比赛中迟到5分钟,将被视为弃权。

7.罢赛:运动员无论因何原因不能参赛或不参赛、赛前拒绝露面、赛后拒绝接受奖励等,时间超过5分钟(时间以说服教育后计算),视为罢赛,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8.比赛用球:另行通知。

十二、录取排名及奖励

1. 比赛录取前八名队伍,颁发证书,前三名队伍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牌。若参赛队伍数不足颁奖名额,则按实际参赛队伍数发放奖项。

2、各组别各项目成绩按照13、11、10、9、8、7、6、5计入各队总成绩cba各球队冠名收入,总成绩前三名的队伍将获得团体奖牌和牌匾。

3、各组前两名选手将代表四川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羽毛球群众团体预赛,比赛期间食宿、交通、服装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4、若前两名不能代表四川参加全运会群众团体比赛,则以该组第三、第四名的成绩为替补,其余名次不再补位。(第三、第四名由该项赛事裁判委员会决定。)

5、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确定。

13. 技术官员

1、比赛总裁判长、总编导、技术代表、仲裁员由竞赛委员会任命;

2.裁判员、边裁由承办方派遣。

14. 兴奋剂和性别检测

兴奋剂检查及处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性别按照报名时提供的证件性别栏进行核查。

十五、疫情防控要求

1. 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

2. 任何拒绝配合疫情防控的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3.本次比赛不允许来自COVID-19高风险地区的参赛者参加

4.所有进入比赛场地人员体温≥37.3℃或出现咳嗽、乏力、呼吸道等症状的人员必须及时报告,无条件接受防控人员采取的应急措施并隔离观察。体温≥37.3℃的人员禁止进入比赛场地。禁止参加当日比赛

5、本次比赛疫情防控按照四川省疫情防控级别和具体要求执行。

16.安全工作

按照《四川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群众体育赛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体组〔2020〕44号)要求,本次赛事将结合举办城市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安全防范,确保赛事安全有序进行。

17、本规则解释权归本次大赛组委会所有,本规则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川体集团杯”四川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我要参加全运”社区运动会排球比赛

比赛规则

1. 组织者

四川省体育局

四川省体育总会

2. 组织者

四川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雅安市汉源县人民政府

四川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执行单元

雅安市汉源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4. 冠名赞助商

四川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时间与地点

1.企事业单位组

将于2021年5月26日至28日在汉源县体育中心举行。

2.城市组团、乡镇组团、青年组团

将于2021年6月12日至16日在汉源县体育中心举行。

六、比赛项目及类别

比赛设城市街道(社区)组、农村乡镇组、企事业单位组、青少年组4个比赛组别,每个比赛组别设男子组、女子组cba各球队冠名收入,共8个组别。

七、运动员资格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证明身体健康。参赛运动员(队)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竞赛总则》的规定。

(二)运动员户籍所在地、常住地或所在行业协会(定居或就业1年以上)。常住地以运动员居住证、社会保障缴纳记录(至少1年)等为准。

城市组:城市街道(社区)运动员参赛须提供以下其中一种材料证明参赛资格:户籍所在地(个人身份证);长期居住证明(1年以上);社会保障缴纳记录(1年以上)。

乡镇组:来自农村乡镇的运动员须提供以下其中一种材料证明参赛资格:户籍所在地(个人身份证);长期居住证明(1年以上);社会保障缴纳记录(1年以上)。

单位组:来自企事业单位的运动员,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参赛资格: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个人身份证);收入及完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1年以上)。

青少年组:运动员须提供以下其中一种材料证明参赛资格:户口所在地(个人身份证);户口所在地不在代表地区的,须提供在代表地区长期居住的证明(1年以上);社会保障缴纳记录(1年及以上)。

3. 参与者年龄

1、青年组运动员年龄为30至44岁(1991年5月1日前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2、城市街道(社区)、农村乡镇、企事业单位三组运动员年龄在45岁至59岁之间(1976年1月1日以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各组领队、教练员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即195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赛。

1.在中国排球协会专业运动员注册系统中有注册记录的排球、沙滩排球运动员。

2.有正式编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运动队的排球、沙滩排球运动员。

3.参加过国家体育总局全国竞赛计划内的排球、沙滩排球比赛的人员(参加过教育部组织的全国大学生、中学生比赛的人员除外)。

4、近三年内违反大赛章程规定,并被按照规则处理者。

八、资格审查

1、四川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将通过网络公示的方式,接受各参赛单位和社会的监督,各参赛单位可通过自检、互检、举报等方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和监督。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完成后,公布参赛运动员名单。公布期间接受举报,举报人须提供相应的书面意见及证明材料。公布后不再受理任何资格问题。

(三)如发现有运动员违反规定,将取消其全队参赛资格、比赛成绩,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及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运动员(队)如被取消参加比赛资格,且已取消比赛资格,其已完成的比赛成绩将不改变,并按取消资格的名次依次补齐。

(五)参赛资格相关问题,请联系四川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小红(,)。

九、参赛规则

(一)由县、区、县以下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组成。

(二)每队可报名10名运动员,其中教练员1名cba各球队冠名收入,领队1名,共计10人(领队、教练员也可兼任运动员),每队队员人数不得超过10人。

3.各参赛队负责评定本队运动员的参赛资格。

(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并须购买往返赛区及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填写自愿参赛责任书。

10. 比赛规则

1.比赛按照中国排球协会批准的《气排球竞赛规则2017-2020年》进行。

2.比赛采用五人制比赛形式。

(三)各组别根据各组报名队伍数量,采取小组或单循环比赛。报名队伍数量超过6支(含6支)的,进行小组单循环、交叉淘汰赛。报名队伍数量不足6支的,采取单循环比赛。

(四)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

5.比赛用球:恒嘉FP300。

十一、录取排名及奖励

1、各组别前八名获颁发证书,前三名获颁发金、银、铜奖牌。

(二)设立体育道德奖,颁发牌匾。

3.向所有参赛运动员颁发参赛证书。

(四)本次比赛成绩将作为选拔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排球项目参赛队员的重要依据。

12. 注册与登记

1. 注册

1.报名时间:单位组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至5月21日;城市组、乡镇组、青少年组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至5月30日。

2.报名信息:各团队提交电子报名表、每位团队成员2寸免冠证件照(照片像素200-500KB,团队成员姓名)、绿色健康码截图、所有参赛人员电子身份证,照片请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联系人:陈桂兰028-。

3、确认团体:报名的团队填写所要报名的团体并提供相关材料。

4.公示:报名完成后对参赛队伍进行公示2天,如有不符合要求的运动员,请在公示期间将运动员举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举报将视为无效(以最终邮件收件时间为准),竞赛委员会对举报运动进行核实,如举报属实,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公示期满后公布复核结果。

2. 注册

1、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台胞证)、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自愿参保责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及地点:

企事业单位代表团于5月26日17时到四川省汉源县体育馆(汉源县滨湖路二段226号)报到。

请各城市组、乡镇组、青少年组于6月12日17时到四川省汉源县体育馆(汉源县滨湖路二段226号)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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